收取權利金的現金流  


謝和弦超幽默事件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hord76415/16891363


 

案例一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,被「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」去函要求支付權利金,以便合法的」使用音樂。

(備註:2009年臺灣將舉辦大型國際賽事:台北聽障奧運。因為來臺灣的選手都是沒辦法聽到音樂的,只能看到無聲的力量,其實沒必要在比賽中放音樂,不曉得政府會不會為納稅人節省稅金?)

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BI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